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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部岗位职责

2025年04月29日 11:02  点击数:[]


第一条 河南省河南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(以下简称“基金会”)财务部负责基金会的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。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的各项规定以及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法规,对基金会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;为重大项目财务开支提供财务信息,组织基金会年度预算和决算,负责控制、监督基金会财务预算的执行,及时提供合法、真实、完整的会计信息。

第二条 根据基金会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,财务部会计工作岗位分为出纳及税务、核算及稽核岗位,出纳不得兼任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。

第三条 出纳及税务岗位职责:

(一)熟悉资金结算管理制度、银行结算制度、现金管理制度及结算业务手续,熟练使用资金管理软件;

(二)负责根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办理资金结算工作;

(三)负责库存现金上缴、信用卡资金划转、外汇资金的结算,定期打印银行业务回单和银行存款对账单;

(四)负责银行账户的开户、销户等账户管理事项;

(五)负责各种结算票据(有价证券)的办理、登记、保管;

(六)协助对账工作人员做好银行未达账项的清理工作;

(七)及时掌握各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,定期向财务负责人汇报,确保资金安全;

(八)负责每月个人所得税按时申报,季度增值税、季度及年度企业所得税按时申报;

(九)完成财务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第四条 核算及稽核岗位职责:

(一)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基金会的各项财经政策、法规、制度,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,热情服务;

(二)掌握有关会计科目的核算范围和核算标准,明确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,正确使用会计科目;

(三)熟悉项目资金的审批流程和支出范围,明确项目与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,正确使用会计科目;

(四)认真审核报销的各种原始凭证,严格把关,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不予报销;

(五)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,及时填制记账凭证,不得无故拖延积压,有特殊情况的,要向报账人员讲明原因或向财务负责人员汇报;

(六)编制错误的记账凭证,由原制单人员进行订正。订正的记账凭证,注明所更正的凭证编号及更正原因,并在被更正的记账凭证上面注明订正凭证的编号和日期;

(七)定期核对“现金日记账”,核对库存现金;定期核对“银行存款日记账”和银行对账单,清理银行未达账项;认真做好凭证分册整理工及财务档案的保管工作;

(八)定期制作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;

(九)完成财务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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